1.生产过程质量检验的出货检验规定范例
1.1 制定目的 为加强产品之品质管理,确保出货品质稳定,特制定本规定。
1.2 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制造完成之产品,在出货前之品质管制,悉依本规定执行。1.3 权责单位 (1)品管部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1 成品入库检验 成品入库前,依《最终检验规定》采取逐批检验入库之方式,每一订单之成品可以以一批或数批之方式交验入库。
2.2 成品出货检验 同一订单(制造命令)之成品入库完成后,在出货之前,应进行成品出货检验。检验方式如下:(1)由客户派员或客户指定验货机构人员对产品进行出货检验。
(2)客户授权由本公司品管部派员作出检验。(3)上述两种情形以外之产品,本公司视同(2)款之情形,由品管部派员作出货检验。
2.3 客户验货配合 (1)业务部提前联络客户人员到本公司验货。(2)品管部派员协助客户作抽样及检验工作。
(3)由客户出示验货报告,品管部存档并汇总。2.4 合格出货 客户或本公司品管部出货检验判定合格之成品,可以办理出货手续。
2.5 拒收重流 (1)客户或品管部出货检验判定不合格(拒收)之成品,由品管部填写《不合格通知单》通知相关部门。(2)品管、生技、制造部联合制定重流之对策,其中: (A)品管部主导重流的对策。
(B)生技部主导重流的作业流程。 (C)制造部负责重流作业。
必要时,因重流时间较长,应同生管部作计划调度安排。(3)重流后,制造单位应视同其他成品,依交验批逐批经FQC最终检验并入库。
(4)待整个订单批(制造命令批)重流并检验合格入库后,再由客户验货人员或品管部人员进行复验。(5)品管部负责追踪后续生产之预防改善对策。
2.6 特采出货 (1)特采申请 下列情形,业务部、制造部可提出特采申请: (A)产品缺陷轻微,不致影响使用特性和销售。 (B)出货时间紧迫。
(C)其他特殊状况。(2)特采批准 (A)客户验货之订单,应由客户核准。
(B)由本公司验货之订单,在品管部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核准。(3)特采出货 视同合格品办理出货。
3.1 抽样计划 依据GB2828(等同MIL-STD-105D)单次抽样计划。3.2 品质特性 品质特性分为一般特性与特殊特性。
3.2.1 一般特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属一般特性: (1)检验工作容易者,如外观特性。 (2)品质特性对产品品质有直接而重要之影响者,如电气性能。
(3)品质特性变异大者。3.2.2 特特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属特殊特性:(1)检验工作复杂、费时,或费用高者。
(2)品质特性可由其他特性之检验参考判断者。(3)品质特性变异小。
(4)破坏性之试验。3.3 检验水准 (1)一般特性采用GB2828正常单次抽样一般II级水准。
(2)特殊特性采用GB2828正常单次抽样特殊S-2水准。3.4 缺陷等级 抽样检验中发现之不符合品质标准之瑕疵,称为缺陷,其等级有下列三种:(1)致命缺陷(CR) 能或可能危害消费者的生命或财产安全之缺陷,称为致命缺陷,又称严重缺陷,用CR表示。
(2)主要缺陷(MA) 不能达成产品使用目的之缺陷,称为主要缺陷,或严重缺陷,用MA表示。(3)次要缺陷(MI) 并不影响产品使用之缺陷,称为次要缺陷,或轻微缺陷,用MI表示。
3.5 允收水准(AQL) 本公司对出货检验之缺陷等级允收水准规定如下:(1)CR缺陷,AQL=0。(2)MA缺陷,AQL=1.5%。
(3)MI缺陷,AQL=4.0%。如客户另有规定相应之允收水准,则依客户标准执行。
如本公司允收水准严于客户标准,可仍依本公司标准执行。3.6 检验依据 依据下列一项或多项:(1)技术文件、设计资料。
(2)有关检验规范。(3)国际、国家标准。
(4)行业或协会标准(如TUV、UL、CCEE等)。(5)客户要求。
(6)品质历史档案。(7)比照样品。
(8)其他技术、品质文件。3.7 检验项目 (1)落地试验 除客户特别要求外,均依美国运输协会一角三棱六面落地试验规定执行。
(2)环境试验 依国家相关标准进行。(3)震动试验 依国家标相关准进行。
(4)寿命试验 依设计要求进行。(5)耐压试验 依一般II级水淮抽样,参照检验规范执行。
(6)功率检查 依一般II级水准抽样,参照检验规范执行。(7)温度检查 依特殊S-2水准抽样,参照检验规范执行。
(8)结构检查 依特殊S-2水准抽样,参照检验规范执行。(9)外观检查 依一般II级水准抽样,参照检验规范执行。
(10)包装附件检查 依一般II级水准抽样,参照检验规范执行。
2.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具体哪个部门办理
当地的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办理
1. 质量技术监督局职能:承担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实施相关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组织查处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和加工的质量违法行为。
2. 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办理程序
(1)生产企业提出申请,并领取申请表
(2)质量监督行政部门审查材料
(3)抽取样品、由法定质检机构进行检验
(4)报领导审批
3. 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产品标准
(3)企业质量管理手册
4. 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申请变更应提交的材料
(1)工商行政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2)原发证的正、副本
3.电梯的检验合格证是什么样的
1、电梯的检验合格证包含的信息
电梯的检验合格证包括如下信息:设备代码、使用编号、维保单位、维保电话、检验单位、检验人员、下次检验日期等信息,还要注意下面一定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印制”字样。
2、电梯合格证的规格
电梯安全合格标志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印制,黄绿色,长150毫米,宽90毫米。中英文双语。
3、电梯合格证的期限,根据国务院下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之规定,电梯年检周期是一年。年检合格的电梯方可投入使用。
4、具体样式参照下图:
拓展资料
什么是电梯合格证?
电梯合格证是指电梯在经过国家认证的具有电梯检验资质的单位对电梯进行检验合格后,由当地的技术监督部门给这台电梯签发电梯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安全使用的证明文件。
电梯检验中心的基本任务和业务范围是:承担被授权检验的产品的国家质量监督抽查、产品质量认证、生产许可证、新产品鉴定、产品质量仲裁委托等的检验任务,承担或参与相关的国家标准的制订、修订工作,研究开发新的检验测试技术和方法,培训检验人员等。
中心具有先进的检验仪器及满足电梯部件检验要求的专用试验设备,并具有训练有素的管理人员和精通检验技术的工作人员。中心一贯坚持客观、求实、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工作方针。中心全体人员在工作中严格遵循中心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和技术承诺,力争使中心成为国际一流的检验机构。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 国家电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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